小儿生长发育既是连续的,又是不匀速的
文章发布时间:2014-6-11 浏览人数:2652
生长发育贯穿在儿童各个时期,直至青年期。在生长发育过程中,表面上是个体在不断长大成熟,其内在包含了许多复杂的现象和变化。小儿生长发育既是连续的,又是不匀速的,各系统器官发育既是非均衡的,又是协调统一的,生长发育既遵循一般规律,又有一定的个体差异。
儿童处于不断生长之中,这个过程是连续的,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。根据小儿解剖生理特点以及生活条件的改变,可将小儿时期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:
(1)胎儿期。从受孕到分娩共280天,约40周,成为胎儿期。这一时期,胎儿依赖母体生存,故孕妇的健康状况、生活工作条件、营养卫生环境等均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。尤其是孕期的前3个月,胎儿易受先天性感染的不良影响而发生畸形。例如,风疹病毒可使胎儿发生心脏、眼、耳以及其他畸形导致特定的风疹综合症。胎儿期的保健措施应包括孕前咨询、孕期营养、孕母感染性疾病的预防,高危妊娠监测及早期处理,胎儿生长的监测及一些遗传性疾病的筛查等。小儿内耳发育于孕期12周内完成,此期间各种疾病、感染的预防,慎用药物,避免接触有毒物质及环境等,对预防小儿先天性耳聋非常重要。
(2)新生儿期。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,从孕期28周到生后一周称围产期,
新生儿是小儿离开母体开始建立个体生活的时期。此期的特点为小儿对外界的环境适应能力较差,需要一系列的生理调节,而使全身各系统的功能从不成熟到初建和巩固。特别是围产期保健对预防小儿先天性非遗传性耳聋具有特殊意义,围产期间容易发生的窒息、溶血症、高胆红素血症及重度感染等是小儿先天性非遗传性耳聋的重要原因。
胎儿期及新生儿期对预防和早期诊断小儿听力障碍很重要,一些发达国家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率可达到百分之90以上,我国北京、上海、浙江等许多中国大城市已普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,实现了对聋儿的早期干预。
(3)婴儿期,生后1-12个月为婴儿期。习惯常用英语中的“infant”一词泛指2岁以内的小儿,我国儿科多年来一直沿用1岁以内为婴儿。此期特点是生长发育迅速,来自母体的免疫抗体已逐渐消耗,虽自身免疫力逐渐建立,但对疾病抵抗力较低,易发生各种感染性疾病,特别是呼吸道和消化道疾病,因此在此期尤应注意预防由于用药不慎而导致的药物中毒性耳聋。
(4)幼儿期。生后1-3岁为幼儿期。此期特点是体格发育速度减慢,语言、行动与表达能力明显发展,与周围环境接触增加,促进了语言、思维的发育。由于语言未及时发育,家长常在此期发现小儿耳聋。
(5)学龄前期。从3岁到入学为学龄前期。此期特点包括生长发育变慢,但大脑功能发育更加完善,智力发育增快,理解能力逐渐加强,动作及语言能力逐步提高。此期传染病及消化道疾病的发病减少,而意外事故及免疫性疾病增多。预防小儿创伤性耳聋是此期应该注意的。对已确诊患有感音神经性聋的聋儿,要紧紧抓住学龄前语言学习的黄金时期,对聋儿进行听觉言语康复。
(6)学龄期。从入学到青春发育开始前为学龄期。约6-12岁。此期的特点是脑的形态结构基本完成,除生殖系统外,其他器官的发育都接近成人水平,智能发育较快,求知欲强,聋儿康复除了发声学语的基本要求外,应注重灌注知识。特别是抽象思维意识的培养,除聋儿的自身努力外,社会的参与也十分重要,这一时期要注意预防创伤性耳聋、中耳炎导致的耳聋、自身免疫性聋等等。
(7)青春期。这时童年过渡到成年的发育阶段。女童的青春期普遍为11-12岁到17-18岁,男童则为13-15岁到19-21岁,且有很大的个体差异,此期的特点为体格生长先出现又一次的加速以后又减慢的过程,直至较后身高停止生长和生殖系统的发育成熟,此期内分泌系统发生一系列变化,植物神经功能不稳定,心理发育达到新的水平。残疾儿童的心里康复也更显得突出。
|